自治区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: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,推动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,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总体安排,结合业务工作实际,现就做好202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自治区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。 二、申报课题:自治区重点产业吸纳就业岗位能力调查研究 研究思路:重点针对自治区吸纳推动产业就业能力强的主体产业。依托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,实现产业带动就业,是实现就业提质扩容必要路径。通过采用商业数据、政务数据、调查数据相结合的方式丰富数据源,以海量数据为基础,结合各地(州、市)产业结构特点和劳动力资源状况,分析研判自治区重点产业劳动力需求情况和就业岗位吸纳能力,为人社部门制定技能培训、就业补贴等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,促进就业服务水平更加精准。 成果形式:1.研究报告。2.《自治区重点产业带动就业工作规程》。 三、课题经费 (一)本课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予相应的项目经费资助,并进行公开招标、公平竞争、择优立项,申请组织根据课题工作实际需要,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。 (二)获准立项的申请单位,可安排一定的课题配套经费。 四、申报程序 (一)登录http://www.xjrs.gov.cn(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)网址,下载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课题研究申请表》,或直接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领取申请表。 (二)完整填写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课题研究申请表》,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申请表(一式3份,加盖公章)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,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件。 五、申报要求 (一)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,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)。申报人须是课题实际组织和指导者,有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、人员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,所在单位须承诺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,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、实践经验、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,课题组要充分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课题研究;此次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课题申报。申请课题经获准立项后,负责人应参加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开题报告会,现场对课题研究主旨、思路等予以说明,并根据专家意见对研究内容作适度调整。 (二)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: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,能够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。以兼职人员身份从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,兼职单位须审核证实兼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真实性,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。 (三)课题成果以应用为导向,贴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践,相应政策建议应具备较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,对实际工作能够起到较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。 (四)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1年。待课题结题后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和评比。 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:郭志宇 汤一博 联系电话:0991—3689968,3689667 地址:乌鲁木齐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,邮编:830011。 请各部门、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课题申报,切实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工作,为自治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。 |